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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宣汉县南坝镇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宣汉县南坝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龙驹村,现有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服务范围为南坝镇场镇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用“厌氧池 氧化沟 二沉池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入河方式为岸边明管排入前河左岸。宣汉县南坝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工程在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预留土地范围内扩建二期工程,建设一座解决能力为10000m3/d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采用“A2O MBBR 二沉池 絮凝池 转鼓滤池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同时对现有1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提标改造,将现有以氧化沟为主体的生化工艺技改为A2O MBBR生化工艺,并接纳南坝工业园区工业废水1500m3/d,形成处理总规模为20000m3/d的场镇污水处理厂,并对总规模20000m3/d污水增设“絮凝池 转鼓滤池”深度处理,处理后排放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7402.21万元,环保投资202.7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选址合理,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良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临河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在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设立警示牌、尽可能的避免下雨施工;做好表层土剥离、暂存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铺表土、恢复和绿化。严禁将施工弃渣、弃土、垃圾以及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液直接倾倒至前河。
(二)加强废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由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宣汉县南坝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建筑工地洒水和车辆冲洗,不外排;运营期厂内生活污水(含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产废水(化验室器皿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反冲洗废水)、脱水滤液等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汇入提升泵房,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前河。
(三)加强废气处理解决措施。施工期间现场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车辆实施清洁、冲洗轮胎,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建筑材料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在开挖段施工时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废弃土方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管理,及时对厂区产生的剩余污泥进行机械脱水,减少污泥在储存池内的贮泥时间,并及时对脱水泥饼进行转运,及时清除池底积泥,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以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引至配电房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达标排放;以生化处理区(厌氧池、A2O MBBR池)、污泥处理区(贮泥池、脱泥机房)构筑物边界为起点,外延50m的范围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再建设居民住宅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四)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营运期合理布置声源,将高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水泵机组设置隔振基础,采用柔性接头,避免管道传声;风机置于独立的风机隔声间内,在风机间内进行吸声、隔声处理,风机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内置消声插片;发电机房的进风道与排风道采取消声措施,柴油发电机房排烟系统加装消声器,柴油发电机组加装防震垫圈,保证运营期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五)加强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土方临时堆放于项目施工场地空地并远离河岸,设置围挡、周边修建排水沟,采用防尘网对土方进行遮盖,建筑垃圾中可以再次利用的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回收并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运营期生活垃圾、栅渣及沉砂经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厨垃圾经桶装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储存于贮泥池,贮泥池需作防腐、防渗处理,脱水后(含水率控制在60%以内)交由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化验废液、废机油、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处置,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公司报送的《清溪场镇污水处理提档升级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宣汉县清溪镇污水处理站位于清溪镇罗寨村5社,占地1733m2,现有污水处理规模为700m3/d,服务范围为清溪镇场镇的生活垃圾污水,污水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 A2/O 二沉池 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尾水经约30m暗渠明口排入北侧后河左岸。清溪镇场镇污水处理提档升级综合治理工程为对清溪镇污水处理站从现有处理规模700m3/d扩建升级改造到1200m3/d,污水处理工艺升级为“格栅调节池 A2/O MBBR 两级混凝沉淀 絮凝反应池 纤维转盘过滤 紫外线消毒”,出水水质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提标升级到一级A标准。同时新建宣汉县望山社区清坪片区12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宣汉县清溪镇宏文村20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均采用“栅格调节池 A2/O MBBR 两级混凝沉淀 多介质过滤 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于清溪镇场镇、清溪镇望山社区清坪片区、清溪镇宏文村服务区域修建污水收集管网,干管于区域现状道路下或沿河铺设,总计主管(DN300)2309m、(DN500)900m,检查井96 座,入户管(DN100-200)3600m。项目总投资1623.69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选址合理,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良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临河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设立警示牌、尽量避免下雨施工;做好表层土剥离、暂存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铺表土、恢复和绿化。严禁将施工弃渣、弃土、垃圾以及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液直接倾倒至前河。
(二)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清溪镇污水处理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格栅调节池与进厂生活污水混合一并处理后达标排放;清溪镇望山社区清坪片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清溪镇宏文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在建筑工地洒水和车辆冲洗,不外排;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生活污水、服务范围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和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滤液经管道收集后汇入格栅调节池中,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三)加强废气处理解决措施。施工期间现场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封闭施工现场,架设2.5~3米高施工围墙且安装喷淋装置,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车辆实施清洁、冲洗轮胎,运输车辆需用防尘布覆盖,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管理,及时对厂区产生的剩余污泥进行机械脱水,减少污泥在储存池内的贮泥时间,并及时对脱水泥饼进行转运,及时清除池底积泥,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以减少恶臭对旁边的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宣汉县清溪镇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单元(格栅、调节池)、生化单元(A2/O)和污泥处理单元(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和污泥堆棚)构筑物边界为起点,外延50m的范围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住宅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四)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比较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营运期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污水泵采用潜水泵,噪声源位于液面以下;安装设备减震器,加强管理,保证运营期噪声满足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规定要求后达标排放。
(五)加强固废处理解决措施。施工期间剥离的表土应单独堆存后用于后期绿化和植被恢复,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调整场平,及时回填并及时夯实覆土;建筑垃圾分别收集堆放于指定地点,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清管废渣、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栅渣及沉砂经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统一清运;污泥储存于储泥池,经脱水后储运于污泥棚内,望山社区清坪片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宏文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经专用污泥罐车运至宣汉县清溪镇污水处理站一同处理,经板框式压滤机脱水含水率小于60%后运输至宣汉县海诺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管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处置,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关于宣汉县乡村水务试点县供水保障工程(新华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宣汉县乡村水务试点县供水保障工程(新华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项目以中河为取水水源,取水泵房位于新华镇场镇东北侧上游中河右岸,新华净水厂位于新华镇场镇东北侧巴山大峡谷快速通道旁。取水泵内径(净空)D=10.0m,采用2根DN300水管伸出泵房至取水头部,取水泵房至供水厂之间的原水输水管采用1根DN350钢管输水,管道长约1935m,取水设计规模为7000m3/d。净水厂占地面积5100m2,采用“絮凝沉淀 V型滤池 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供水规模为7000m3/d,服务范围为石铁乡、新华镇、厂溪镇三个乡镇,服务人口约6.54万人,新建配水管道22.754km。项目总投资8515万元,环保投资119.5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选址合理,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良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临河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设立警示牌、尽量避免下雨施工;做好表层土剥离、暂存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铺表土、恢复和绿化。
(二)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和三级沉淀池,车辆冲洗点配套修建隔油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场地内地下渗水、试压废水、管道清洗废水等收集后用作车辆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涉水工程取水口采用岸边全断围堰导流,结合双层土工膜防渗,管道跨越河流施工时,采用土石方围堰,涉水施工废水用离心泵抽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禁止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经泥水混合池收集后由泵提升至浓缩池,经浓缩池浓缩后进入贮泥池,贮泥池排泥水脱水后上清液回到泥水混合池,不外排。
(三)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架设不低于2.5m高围挡,设置雾状喷淋装置,主要道路硬化、设高压冲洗设施、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清扫路面尘土、施工现场裸土及施工期易起尘物料均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设置搅拌站;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四)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营运期合理布置噪声源,各类污水泵采用潜水泵,噪声源位于液面以下;脱水机设于脱水机房内部,利用墙体进行隔;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保证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五)加强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植物绿化的表土回覆,弃渣、弃土运输到政府部门指定弃渣场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清管废渣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料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站。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委托有合法手续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做处置;栅渣、沉砂、污泥经离心脱水机脱水后的泥饼定期还田处理;V型滤池废填料、废包装袋交由厂商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处置,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建筑设计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的基本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出现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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